科室技术服务项目须知(皮肤科)
技术服务项目须知 | ||||
项目 | 检查/治疗前须知 | 检查/治疗后须知 | 检查/治疗位置 | 联系电话 |
敏源检测 、治疗 | 1.治疗前72小时内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医疗行为(抗过敏药3天,激素类1周),除非非常重要和维持生命必须的,在治疗当天不能服用咖啡,酒等刺激性食物。 2.禁忌症: (1)正常生理解剖结构无法恢复的病人。 (2)危机生命的病情,如心肌梗塞、中毒、中风等。 (3)精神性疾病 (4)缺陷型疾病 (5)恶性疾病,如癌症或肿瘤等。 (6)器官移植后 (7)怀孕早期 3.治疗时不要分散注意力,测试或治疗前应休息5-10分钟,处于完全安静的状态进行。 | 1.喝大量的水,每天至少喝1.5升水,治疗后6小时不能喝酒、咖啡和茶,治疗前一天不要喝酒。 2.健康合理的饮食: (1)治疗期间不能吃过敏的食物 (2)少吃糖和含糖多的食物 (3)少吃微波炉食品 (4)可补充维生素、矿物质及微量元素 3.良好的精神状态及充足的睡眠。 4有效的排泄身体内的废弃物。 5.适当的运动,但要避免重体力活动,多度刺激及压力。 6.治疗当天洗澡。 7.若为过敏性皮肤,尽量减少化妆品的刺激。 | 门诊大楼二楼 | 028-27016055 |
CO2激光治疗 | 1.治疗前患者应行血常规及血糖及凝血常规等生化检测及心电图等检查 2.在治疗前患者先应注意局部清洁护理,如备皮及洗浴 3.在月经期间、安装有心脏起搏器的患者建议不行激光治疗 4.治疗部位有炎性感染等病变时不建议治疗 | 1.治疗后应正规注意创面消毒及伤口护理、减少剧烈活动 2.治疗后应定期换药、创面不沾水及污物 3.治疗后建议患者戒烟戒酒、注意清淡饮食 | 综合住院大楼四楼 | 028-27237670 |
UVB光照射治疗 | 1.光疗室要避免反光物件存在,房间如与外界是玻璃相隔,需用布帘遮挡玻璃。 2.患者接受治疗时将身上硬物取下,避免造成设备及灯管的损坏。 3.治疗过程中患者必须佩戴UV防护眼镜同时身体各部位务必保持距离灯管21CM。 4.进行全身光疗时需脱掉全部衣物,男性患者需要穿三角裤遮挡保护阴部。 局部治疗的患者只需要暴露治疗部位即可,若患者面部、头皮无皮损,可带面罩遮盖。 | 1.治疗期间应注意防晒并忌服光敏性食物及药物,如四环素、氯丙嗪等。 2.若治疗剂量增加到某个参数时,出现皮肤潮红、轻刺痛或灼热感,说明治疗剂量偏大,需要减少剂量照射,或多休息一天,直至该症状消失后再提高剂量继续治疗。 3.并发症处理:凡皮肤光照过程出现红肿、水疱、轻者用温热水浸泡30分钟,外用皮质激素,重者请皮肤科医师会诊,并需要停止照射数天观察。 | 门诊大楼二楼 | 028-27016055 |
微波治疗 | 1.对于接受治疗部位热敏感差的患者,不宜使用。 2.不能将辐射器直接朝着眼睛或睾丸。 3.不能对佩戴金属首饰或衣服上有金属物的患者进行治疗。 4.不接受治疗的人应在辐射器前方1米、后0.25米的范围之外。 | 1.治疗后应正规注意创面消毒及伤口护理、减少剧烈活动 2.治疗后应定期换药、创面不沾水及污物 3.治疗后建议患者戒烟戒酒、注意清淡饮食 | 门诊大楼二楼 | 028-27016055 |
红光照射治疗 | 1.患者应遵照医嘱治疗 2.红光治疗照射头距离照射部位大于20cm左右、应做好眼睛的避光 3.患者不应随意调节照射时间及强度 4.红光治疗时建议患者家属远离光源,避免损伤眼部 | 1.若有红肿及疼痛,建议停用红光治疗 2.若出现水疱,停用红光照射治疗,局部予以湿敷治疗 | 综合住院大楼四楼 | 028-272376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