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省内异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开通啦!
好消息,省内异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开通啦!
广大参保患者:
即日起,我院已开通省内异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
为方便大家熟悉政策,我们再次“敲黑板”啦!
请注意: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家庭成员应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应先使用其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以及本人无个人账户的,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支付。
特别提醒: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健康体检、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